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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符号用法可作判案依据, 拟定合同千万要谨慎
发布时间:2015/9/22 14:26:21  发布者:admin

案件概要:2007年,陈某与某服装城签订承租商铺的《租赁合同》,约定:服装城在规定时间后三十天内未能交付物业,视为违约。违约一天按已收取租户款项总额的2‰给付违约金;超过六十天仍未交付物业,租户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其已缴该单元款额和按金。服装城逾期一年未交付商铺,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及按已缴纳款项总额的2‰计付违约。

法院判决:服装城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损失的计算标准,鉴于上述条款约定是以分号链接前后文,据《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理解为:当陈某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时,服装城应按已收款项总额的每日2‰计付违约金给陈某;当陈某选择解除合同时,服装城应将陈某已付款项返还给陈某。合同并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时需支付违约金,对于陈某要求违约金不予采纳,服装城只需按陈某已付款项的利息赔偿给陈某。

律师建议:

1.拟定合同时,内容一定要清晰明确,不能小视标点符号的使用。

2.约定违约责任时,应区分迟延履行与解除合同的不同概念,分别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

3.发生纠纷时,应审慎研究合同条款,及时采取得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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