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企业破产与清算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自2002年起即连续多年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内多家基层法院指定为破产清算中介机构,2007年更入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第一批),首席律师伍穗生入选个人管理人名册(第一批)。
服务范围:
1. 为企业自主清算、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2. 为股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解散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3. 为企业依法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提供法律服务
4. 为破产(或拟破产)企业债权人提供法律服务
5. 为清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6. 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
7. 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清算组对企业、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8. 清算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诉讼业务的代理
代表性法律服务项目:
1. 广州人造革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2. 广州工农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3. 广州市东风建材五金厂破产清算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4. 广州卓越城市房产有限公司清算案
5. 广东省连州市银州铅锌矿冶公司清算案
6. 广州京安云豹汽车有限公司破产还债案,案值20亿元。(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指定)
7. 广州极思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8. 广州番禺加宏钟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指定)
9. 广州华良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指定)
10. 番禺祈福(南沙)大酒店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11. 广东白天鹅光盘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12. 38宗国际融资贷款项目案
13. 为金融机构成功处理了涉及德隆国际系列企业、东方宝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实业 、湘火炬 、白云医药等大量上市公司的贷款和资金重组等业务。